歐盟委員會3月1日威脅對美國微軟公司再次處以每天300萬歐元的罰款,以懲罰其在向競爭對手公開源代碼時收取過高的費用。
根據負責歐盟反壟斷事務的歐盟委員會2004年3月作出的一項裁定,微軟公司必須向服務器行業(yè)的競爭對手公布完整準確的源代碼,以便使它們的產品與安裝了微軟視窗操作系統(tǒng)的電腦和服務器能夠充分兼容,微軟公司可以根據其中包含的技術創(chuàng)新內容,向對方收取合理費用。
但歐盟委員會經調查發(fā)現(xiàn),微軟公司夸大了其所提供信息的創(chuàng)新含量,以至于高額的收費導致至今還沒有一家企業(yè)與微軟公司簽訂相關協(xié)議。
歐盟委員會負責競爭事務的委員內莉·克魯斯-斯米特說,微軟公司同意以源代碼的創(chuàng)新性為主要定價依據,但歐盟委員會目前認為,“這些源代碼中并不存在重大創(chuàng)新,微軟公司仍沒有切實履行歐盟委員會的裁定”。
鑒于此種情況,她表示,歐盟委員會不得不再次決定對微軟公司采取措施。新措施要求微軟公司必須在未來4周內對歐盟委員會的質疑予以答復,期滿后歐盟委員會將決定是否再次對微軟公司征收每天300萬歐元的罰款。
去年7月,歐盟委員會曾因同樣理由對微軟公司處以總額2.8億歐元的罰款。
歐盟委員會2004年裁定,微軟公司違反了歐盟競爭法,除要求微軟公司開放源代碼外,還對其開出了4.972億歐元的天價罰單。目前,微軟公司已就此項裁定向歐洲初審法院提起訴訟。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