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MP3等視聽產品時,商家常常以沒電為由拒絕當場驗貨,回家卻發現產品是“啞巴”。近期12315熱線接到消費者在選購數碼相機、手提電腦等電子商品時被忽悠的情況有所上升。昨天,工商部門就商家騙人招數發出消費警示,購買商品應當場驗貨,以防商家“調包”。
經常有消費者反映購買商品時,商家以從庫房拿新貨為由,先讓消費者付款后商家再從庫房拿來的商品往往與消費者所要購買的商品不一致。對此,消費者應拆開包裝驗貨,并且將所購商品的型號、規格落實在票據上。因為數碼類商品的退換期限目前法律沒有統一規定,一旦消費者將商品買回家,責任方也很難認定。
此外,消費者購物時應索要發票,不要讓商家以“你要發票就多花錢”等借口“忽悠”了。購物發票是消費者維權的重要憑證,沒有憑證,消費者日后維權時,會增加很多困難。
來源:北京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