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6日對重組后的中國電信、中國移動、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籌備組等3個基礎電信運營商下發通知,要求從10月1日起,大力推進電信基礎設施共建共享,嚴防電信重組和新一輪網絡建設啟動時出現重復建設。
通知具體要求包括,,已有鐵塔、桿路必須開放共享。禁止在已有鐵塔同地點新建鐵塔,禁止在已有桿路同路由新建桿路。
第二,擬新建鐵塔、桿路的基礎電信企業必須告知其他基礎電信企業,其他基礎電信企業應在10個工作日內提出可提供已有設施共享或開展聯合建設的需求,實施共享或共建。其他基礎電信企業未提出共建需求的,3年內不得在同地點、同路由新建。
第三,新建其他基站設施和傳輸線路具備條件的應聯合建設;已有基站設施和傳輸線路具備條件的應向其他基礎電信企業開放共享。
第四,基礎電信企業租用第三方站址、機房等各種設施,不得簽訂排他性協議以阻止其他基礎電信企業的進入,已簽訂的應立即糾正。
據介紹,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務院國資委或授權省區市通信管理部門對違反以上原則的行為進行嚴肅處理,根據情節嚴重程度可建議其上級單位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分。因此被撤、免職人員,三年內不得任用。
重組后電信企業將共享鐵塔桿路
更新時間: 2008-10-09 17:00:41來源: 粵嵌教育瀏覽量: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