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訊系統的基站頻繁作案,將近兩萬元的電纜線盜了當廢品賣,獲利僅3000元。由于造成經濟損失較大,法院以破壞電力設備罪分別判處兩案犯五年半及六年有期徒刑。近日,東莞中院維持了一審判決。
據了解,去年9月至今年3月9日期間,朱某、胡某多次竄到東莞市中堂鎮馬瀝村高架橋下的中國移動馬瀝基站、中堂鎮四鄉村高架橋下的中國聯通四鄉基站,盜竊正在使用中的鋁芯電纜線。導致兩基站多次因無法正常供電,退出服務。兩人將所盜竊電纜賣給廢品收購站,所得贓款累計不足3000元,但造成直接經濟損失高達18000余元,而間接經濟損失如話務量、給聯通及移動客戶造成的其他損失等則難以估算。
今年3月9日凌晨2時許,兩人再次竄到中堂鎮馬瀝村的中國移動馬瀝基站。當朱某爬上電線桿準備盜剪電纜線時,被伏擊人員當場抓獲。胡某隨后也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法院認為,雖然偷竊電纜、電線沒有直接威脅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但卻造成群眾生活許多不便,也極大影響了企業的生產。犯罪分子給社會造成的直接及間接經濟損失難以計量。這種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和利益的犯罪行為,應予以嚴懲。
兩犯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東莞中院;近日,中院已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盜電纜致通信中斷
更新時間: 2007-10-17 17:35:53來源: 粵嵌教育瀏覽量: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