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交易委員會 (Federal Trade Commission, FTC)要求高速晶片連接技術的領導廠商Rambus(RMBS-US) ,降低某些使用率廣泛的記憶體晶片專利版稅價格。雙方目前正透過法院審理程序,不斷交涉,若是一旦確定,未來將會影響幾家大型的半導體制造商。
判決期間,Rambus股價上漲 24%以上,因此也有人認為,若Rambus被迫調降權利金,投資人也不需太過擔心股價的浮動。
然而,Rambus表示,上次判決中,認定該公司違反了反托辣斯法,因此Rambus會繼續上訴。
昨(5)日在Nasdaq證券交易所,Rambus股價上漲4.58 美元,報23.50。
這宗案件將可以確立往后各公司在業界組織中該如何自處,也將樹立科技準則的典范。
Rambus以發展增進各晶片功能,如DRAM (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Rambus曾經控告一些 DRAM的主要制造商,表示他們侵害了該公司所有的專利權,包括 Samsung Electronics、 Micron Technology 和 Hynix Semiconductor Inc。其中有些官司還在進行當中。
有些反對Rambus做法的人指出,該公司在90年代初期時,隱瞞了要以專利權來維護公司科技的手法,騙過了一家名為JEDEC的標準制定機構采用他們的技術。FTC 曾經在2002年時以類似的理由控告過Rambus。
Rambus當然駁斥了這些控訴,而一位 FTC的行政法官2004年時判決Rambus勝訴。不過,委員會去年夏天時變更原判,認為 Rambus的確有寡頭獨占的事實。
委員會昨日宣布,Rambus可以合法收取記憶體晶片 SDRAM 0.25%的權利金,而較新一代的晶片DDR SDRAM,他人使用必需支付0.5%的權利金。
據FTC表示,之前Rambus收取SDRAM 0.75%權利金、 DDR SDRAM更是高達3.5%。而且在3年之后,若是有其他公司使用該科技,Rambus則不能夠再收取任何專利權利金。
律師事務所Bryan Cave LLP專門打反托辣斯官司的律師Daniel Prywes就JEDEC的案子陳述其法律意見,表示 FTC要求Rambus版稅調降的確很“大動作”,而委員會也終于針對標準制定機構“確立了執法應有的準則”。
American Technology Research 分析師 Jeff Schreiner表示,該判決其實對 Rambus來說是有利的。因為該判決效力并不溯及既往,只針對未來的權利金收取作規范。這可以讓Rambus繼續收取他人使用之前所研發技術的權利金,甚至Rambus明年即將推出的DDR2 SDRAM技術,權利金設定比例也不受限制。
Rambus方面則表示,在上訴判決決定之前,不會采取任何行動。
來源:中國IC交易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