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香港國際資訊科技博覽
Hong Kong (Spring Edition) Electronics Fair 2008
參展申請表
A、參展申請手續
1、請用正楷填寫此表。
2、所要求展臺數目及雙面開攤位或展位面積將根據實際情況由主辦單位作決定。
3、申請一經批核,廣東電子商會將有專人與貴司聯絡跟進。
4、廠家報名時必須提交品牌或商標注冊證書副本供香港貿發局審批。
5、填妥此表后,請傳真回“廣東電子商會”,地址:廣州市粵墾路188號,郵編:510507,傳真:020-87293617。
B、展覽會場面刊登記
請用中英文清楚填寫此表格。有關資料將選用于展覽會場刊。
英文公司名稱:
中文公司名稱:
聯系人: 先生/小姐 職務/職稱: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傳真:
電子郵件: 網址:
參展產品:
產品品牌:
C、攤位價格:
攤位 |
售價(美元) |
攤位數量 |
|
攤位 |
售價(美元) |
攤位面積 | ||
A·9? |
標準展位 |
3330/個 |
個 |
|
C·空地攤位 |
318/? |
? | |
特級展位A |
4015/個 |
個 | ||||||
特級展位B |
4210/個 |
個 | ||||||
特別聲明:鑒于香港電子產品展會受到眾多的電子廠家關注,近期我會發現一些非法機構以廣東電子商會和打著北京某機構的名義進行招展。為避免參展商受騙損失,請直接查詢主辦機構香港貿易發展局的電話:00852-2240-4510。 | ||||||||
B·12? |
標準展位 |
4113/個 |
個 |
| ||||
特級展位A |
4953/個 |
個 | ||||||
特級展位B |
5173/個 |
個 |
D、標準展臺基本設施:一般包括攤位標板、地毯、咨詢柜臺、椅、照明燈和層板架;大會基本設施:如安裝電話機、電話線、傳真機、電源(13AMP插座)或特別要求,必須預先申請,費用另計。
E、我公司已確認并同意下面事項:
1、遵守由主、協辦機構訂立之參展條件和展覽會規則。
2、明白主、協辦機構可以隨時使用我公司的資料。主、協辦機構無須對此表所填寫資料的錯漏及在此表的資料選用于展覽會場刊、公布到香港貿易發展局網上負上責任。
3、報名費和展位費用繳交后,如因主辦單位造成參展商不能參加展覽會時,代理機構可全款退回,其它情況將不予退還。
4、有關匯款的一切費用由參展商承擔。
5、攤位分配由主辦方和代理機構掌握。參展商的攤位位置確定,將按繳交報名費和展位費用的先后決定。
展會負責人姓名: 職務/職稱:
公司簽署及蓋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