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蘋果公司在中國擁有蘋果圖形、“APPLE”、“蘋果”等注冊商標,而深圳一家公司也用“蘋果”命名,并使用了帶“翅膀”的蘋果圖形等。蘋果公司以“商標權被侵犯”為由將對方及沈陽一銷售商告上法庭。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一審判定,兩被告構成侵權,深圳企業應賠償蘋果公司經濟損失人民幣40萬元,并在公司網站上刊登聲明消除影響,并保留30天。
蘋果公司先后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登記注冊商標,包括:蘋果圖形、文字“APPLE”、文字“蘋果”等。蘋果公司2005年發現,當年10月成立的蘋果新概念數碼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名稱中有“蘋果”字樣,且在其多種與電腦和數字音樂相關的產品、產品包裝都使用了帶“翅膀”的蘋果圖形,與蘋果公司相似的圖文組合標識或商標。
今年3月14日,蘋果公司相關人士來到沈陽市和平區三好街百腦匯大廈,從個體業主湯某處購買了蘋果新概念數碼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生產的相關產品,并現場公證,隨后,向沈陽中院起訴這家公司和湯某,請求判令停止侵權行為。
蘋果公司遭商標侵權獲賠40萬元
更新時間: 2008-12-10 09:31:19來源: 粵嵌教育瀏覽量: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