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龍案主犯顧雛軍的辯護律師14日向記者透露,顧雛軍對該案一審判決表示不服,日前提起上訴,仍將作無罪辯護。
廣東省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2008年1月30日對科龍案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為,主犯顧雛軍的行為構成虛報注冊資本罪、違規披露和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挪用資金罪三項罪名,數罪并罰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680萬元。
科龍案主犯顧雛軍不服一審提出上訴
更新時間: 2008-02-18 11:03:09來源: 粵嵌教育瀏覽量:930
更新時間: 2008-02-18 11:03:09來源: 粵嵌教育瀏覽量:930
科龍案主犯顧雛軍的辯護律師14日向記者透露,顧雛軍對該案一審判決表示不服,日前提起上訴,仍將作無罪辯護。
廣東省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2008年1月30日對科龍案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為,主犯顧雛軍的行為構成虛報注冊資本罪、違規披露和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挪用資金罪三項罪名,數罪并罰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68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