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比亞迪股份(1211.HK)一再強調與富士康科技集團的訴訟不會影響其手機業務分拆上市的計劃,但近日,富士康旗下富泰宏精密工業(深圳)有限公司與鴻富錦精密工業(深圳)有限公司訴比亞迪侵犯商業秘密一案的司法鑒定聽證會傳出的消息表明,比亞迪年內實現手機業務分拆上市的可能性不大。
富士康是國內的電子產品專業制造廠商,比亞迪則為全球第二大二次電池生產商,進入手機代工領域后發展勢頭迅猛。總部位于深圳的比亞迪2002年在香港聯交所上市,2003年起進入手機代工領域。公司2006年年報顯示,其手機部件業務當年銷售收入達51.34億港元,同比增長169%。由于牽涉到兩家國內航母級公司的重大利益,近日舉行的富泰宏與鴻富錦訴比亞迪侵犯商業秘密案司法鑒定聽證會也成為了一場異乎尋常的聽證會。
“案件由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卻由法院委托進行司法鑒定。這是極為罕見的。”中國政法大學成曉霞教授指出。據介紹,聽證會邀請了法院、國臺辦、公安部、國家知識產權局等部門代表出席旁聽。
主持聽證會的深圳中院法官于春輝告訴記者,法院在證據保全時在富士康跳槽員工柳相軍工作電腦中發現了大量涉嫌侵犯商業秘密的系統文件。此次聽證會要解決的問題是,這些文件是否屬于公知信息。聽證會上,富士康與比亞迪盡管沒有直接交鋒的機會。但在各自的陳辭與答專家問中卻是針鋒相對、劍拔弩張。富士康方面稱,比亞迪涉嫌通過“挖角”等非正常手段竊取技術信息、經營信息等商業秘密,而這些商業秘密是支撐富士康產品速度、成本、服務的來源與核心。對此,比亞迪提出,原告提供的這套體系文件是公知信息,而且被告也沒有直接使用這套公知信息,被告的體系文件是根據相關標準、根據客戶的要求,參考了其他的公開文獻制作的。
按照有關法律,構成商業秘密的要件有四:非公知;技術實用性;為權利人帶來收益;采取了保密措施。中國政法大學成曉霞教授告訴記者,后三者可以由法官判定,只有個要件需要經過專業機構的鑒定。“鑒定的結果有可能對判決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在這一意義上,比亞迪手機業務前景如何顯然命懸此次司法鑒定。
此外,北京九州世初知識產權司法鑒定中心副主任趙軍對記者說,當事雙方目前還有一個提交補充證據、勘驗的過程。從目前看,作出司法鑒定結果起碼要2個月以上時間。這可能意味著,比亞迪手機業務分拆上市年內可能無法成行。
一場曠日持久的戰爭
毫無疑問,正在進行的是一場對當事雙方都至關重要的訴訟。由時間表可以看出,富士康在港撤訴后以相同的事實和案由重新起訴。“之所以有這樣一個‘撤訴-重新起訴’的過程,正是由于比亞迪的‘擱置分拆申請-重新申請’。雙方的戰爭可謂進入白熱化階段。”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稱。
緣何會有這樣一場戰爭?業內人士分析,一是比亞迪手機代工業務從無到有到迅速壯大,只花了短短3年多時間,這種超常規發展引起了富士康的戒心;二是富士康認為,比亞迪之所以有這樣迅速的發展借助了跳槽人員從富士康獲取的大量系統文件。
“糾紛圍繞比亞迪手機業務進行。在訴訟前景未明的情況下,比亞迪想把這塊業務拆分出來獨立上市,投資者無法樹立信心。”業內某投資機構專家說。此外,業內人士也指出,由于比亞迪手機代工業務的大客戶摩托羅拉、諾基亞等均為全球知名公司,對其代工公司的知識產權保護情況尤為看重。訴訟結果如果不利于比亞迪,其訂單也可能受到重大影響。
“富士康起訴比亞迪的根本目的在于排解競爭對手想獲取壟斷地位。”比亞迪法務部經理黃章輝說。對此,富士康認為,比亞迪如果沒有從富士康非法獲得的那些文件,根本無法跨越承接國際大客戶訂單的門檻。比亞迪損害了富士康的權利。訴訟前后雙方使出的狠招表明,即使此案了結,兩家公司間曠日持久的戰爭也不會立刻結束。
命懸司法鑒定 比亞迪手機業務暫難分拆
更新時間: 2007-11-09 14:32:44來源: 粵嵌教育瀏覽量: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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