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時氣囊未彈出,傷者投訴汽車銷售方省消協:氣囊投訴已有多起
關鍵時刻氣囊沒彈出,傷者認為自己受傷與此有關,但銷售方鑒定氣囊合格。
昨日,省消協針對此案召開聽證會并發布消費警示:氣囊并非安全。
事件回放
“車禍時四個氣囊都沒彈出”
2006年4月3日晚上,錦州人胡斌駕駛著購買半年多的開迪轎車行駛在102國道石山段,由于駕駛不慎,胡斌與前面一輛農用三輪車追尾,導致眼睛受傷,至今看東西模糊。
事后,胡斌發現,車禍時車上的四個安全氣囊一個都沒有彈出,他開始懷疑氣囊存在質量問題。
但胡斌購買汽車的錦州通用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在事故后已經對車的氣囊進行了檢查,并出具了檢查綜合報告,結論是氣囊沒有質量問題。
對此,胡斌不認同,并于2006年6月份,將此事反映給錦州市消費者協會,要求退還開迪汽車的全部車款16.7萬元,并報銷全部醫療費用。
錦州市消費者協會了解情況后,認為汽車銷售方自己出具的檢測結論不具備法律效力,同時銷售方在銷售車的時候,事先說明不足,使消費者失去了應有的安全警惕,由此認為經營者負有責任。
但汽車的銷售方始終堅持安全氣囊正常,未彈出是由于當時的角度不對,以及撞車時的減速度不夠造成的。
錦州市消協幾次調解,仍然未能解決。此事遂引起省消協的關注,并邀請了各方面專家召開聽證會。
焦點一
是否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
昨日的聽證會上,圍繞這起投訴有兩個焦點問題:一是汽車銷售方和生產方是否履行了告知義務,二是氣囊本身的質量問題。
針對個問題,會上基本達成了一致,根據錦州市消協的了解,汽車的銷售商在銷售汽車的時候,告訴胡斌該車有四個氣囊,但在昨日的聽證會上,銷售方表示該車只有兩個氣囊。
此外,在該車的說明中,只有對氣囊的簡單介紹,而沒有具體的使用方法,包括廠家所說的角度和速度問題都沒有提及。
遼寧省消費者協會“3.15”律師團律師韓紅春認為,除了氣囊的質量問題,消費者的知情權也是一個問題,銷售方和廠家未能就氣囊的正確使用方法告知消費者,導致消費者在遇到緊急情況時不能正確使用氣囊,這就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
焦點二
氣囊質量是否合格?
錦州通用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以及長春一汽大眾銷售有限公司的代表在昨日的聽證會上,重申了自己的觀點,汽車的安全氣囊沒有質量問題。
遼寧省消協投訴部主任馮增雯表示,目前汽車氣囊還沒有強制性的國家標準,同時國內目前還沒有法定的檢測機構,這也是這起投訴遲遲調解不成功的一個原因。
省消協發警示 氣囊并非安全
更新時間: 2007-10-17 17:28:22來源: 粵嵌教育瀏覽量: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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