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韓國三星集團秘密資金案的特別檢察官小組17日說,經過3個多月調查后,檢方決定以偷稅等罪名向三星集團會長李健熙提出正式指控,但檢方排除了對李健熙的行賄指控。
檢方說,調查證實,三星集團內部確實存在高達4.5萬億韓元(約合45億美元)的秘密資金,但這筆資金并未用于向政界、司法界、媒體界的有影響人士行賄。
特別檢察官趙準雄(音譯)說,李健熙等人利用1199個匿名賬戶,動用秘密資金買賣集團子公司股票,牟利5643億韓元(5.69億美元),涉嫌逃稅1128億韓元(1.14億美元)。此外,李健熙被控采用不當手段,指示管理層把集團管理權逐步移交給兒子李在榮,構成了背信罪。
三星會長被控逃稅
更新時間: 2008-04-18 11:20:49來源: 粵嵌教育瀏覽量: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