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解釋稱疑是試機時留下的
“花了上萬元居然買回了一部被人用過的翻新電腦。”近日,市民王小姐向本報投訴稱,懷疑自己花了萬元買的筆記本電腦是舊貨翻新,銷售商卻以屬“廠家責任”來搪塞,不予以退換。
經記者調解,商家終于同意為王小姐換了一部電腦。
據王小姐稱,她于10月30日在天河太平洋電腦城一期購買了一臺萬元的筆記本電腦,回家使用5天后,她突然發現電腦內居然有9月20日——9月26日的使用記錄。但要求更換全新電腦時,但銷售商卻以這屬“廠家責任”來搪塞,不予以退換。“雖然電腦的使用沒有問題,但花了上萬元卻買了一臺舊電腦卻讓人‘窩火’,我懷疑這是上一手客人退回的舊貨。”王小姐氣憤地說。
隨后,記者來到王小姐購買電腦的商家處,店內的工作人員表示,電腦內的使用記錄有可能是客人試機時留下的,并非翻新的舊機器,而且王小姐是在5天后才拿電腦來退的,按照規定我們是不予以更換的。后經記者調解,商家終于同意更換一臺全新的筆記本電腦給王小姐。
萬元“筆記本“未用先有記錄 商家稱試機時留下
更新時間: 2007-11-14 15:11:47來源: 粵嵌教育瀏覽量:517